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书本网论坛★★.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生命诚可贵》允执厥中 文案: 江舢有一对身份神秘的爸妈,从小他就没怎么和爸妈好好相处过。渐渐的,他一个人寂寞地长大了。习惯了一个人的他以为,自己会这么寂寞地过一辈子。直到他在一条喧闹的酒吧街救下了一个帅哥弟弟,后来又被看上他的神秘先生掳了过去……江舢的平静而寂寞的生活从此画上了句号。 作者以主人公江舢——第一人称视角叙述整个故事。所有的心理活动都是主人公的,小说中所有的场景情节都是主人公眼里这么以为的,事实究竟如何,还待细细挖掘。 结尾HE。 攻:周世蕴; 受:江舢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江舢 ┃ 配角:周世蕴;潘逍;顾允 ┃ 其它:无 第1章 第一章   我叫江舢,今天刚满二十一岁。如果我没算错的话,今天应该是我的生日。但是自从我被人软禁以后,今夕是何夕,早已没有了概念。我不被允许与太多无关人员交谈,刚刚下车时就有人嘱咐我别乱说话。我不想大哭大闹跟个泼妇骂街似的表示抗议,就只是傲慢的瞥了说话人一眼,不置可否。   三十天一个周期,有时候三十一天一个周期,这已经是第八个周期了。转眼间大半年过去了。虽然被人软禁的日子不太好过,好歹也熬过了大半年。我不禁感慨了一声,自己真的是越发的刀枪不入。以前潘逍就说过我太过冷漠,虽然我自己不怎么觉得,但是确实在情感上要淡漠很多。   在遇到潘逍以前,我也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去游乐园,一个人在街上晃。倒不是没有朋友,只是呼朋引伴什么的,有时会觉得麻烦、觉得心累。尤其是一起玩的人多了,玩的时候有多热闹、多开心,回到只有一个人的家时,就有多寂寞。而且我并不喜欢跟别人解释,为什么我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爸我妈去哪里了。   而潘逍是个例外,他的一切我都不觉得心烦,心累。只要是与他有关的,就算我已经瘫在床上了不想动,在接到他的电话时也能立马蹦起来,神清气爽的。只是这种情况并不多,后来我住在他们家以后,就再也没有过了。我也不知道这种感情是什么时候萌发的,刚开始我也是把他当个可以交心的朋友,不知不觉中,这种感情就变了味。   啊,我扯远了。不提潘逍了罢,一想起来心里觉得酸得很。   我抬起头,夕阳斜斜的挂在天边,落日的余晖正洒满这片土地。路上的行人一点点变多,车辆的喧嚣声也越来越响。忙碌了一天的人们终于可以各自归家,或者呼朋引伴准备度过这一天之中难得的闲暇时光。夜正准备展开他的怀抱,被太阳照射了一整天的城市正慢慢降温,开启了属于夜的舞台。   我悠然漫步地走在街边,再过一条街,就是目的地了。我要去的地方,其实是一家咖啡店。和满大街的星巴克不同,这家咖啡店在这个世界上非常平凡,名字也是,属于在一堆店铺中毫不起眼的。我不知道为什么非得让我来这家咖啡店,甜点和咖啡也没有多独特。不过我懒得多问什么,就当是出来走走顺便喝杯咖啡。   今天老板不在。其实一般他也不怎么在店里。我这两个月几乎天天来,都没看到他几回。老板很年轻,而且非常的阳光帅气,见人先露出一口大白牙,深怕别人不知道他经常洗牙似的。   无聊的时候我很喜欢脑补,我猜老板不是在泡妞就是在去泡妞的路上,而且颇有点荤素不忌,偶尔也会泡泡美少年。我这个猜测也并非空穴来风,我有好几次看见他和店里的店员,一个笑容可亲的美女,调笑。而且我有一次还看见他搂着一个很漂亮的小男孩的腰。   是腰啊!不是肩!都这么明显了,很显然老板是个男女通吃的渣。不过这件事跟我本来也没什么关系。所以尽管难得碰到老板一回,我还是很友好的和他打招呼。他也同样笑容满面的回应我。   因为这件事,我在面对美女店员时,目光里总会不自觉的带点怜悯与怒其不争。我看着笑意盈盈的她,心里总是很想叹息,老板渣的那么明显,她怎么就看不出来呢。由于事实究竟如何我并不清楚,因此面对面的时候我也不会多嘴说什么,只是像一个普通时常客一般,买完咖啡和蛋糕就走。   我推开咖啡店的玻璃门,门上挂着的风铃就会清脆地响了起来。每次听到这声音我就会忍不住肉麻,是真的麻的那种,感觉浑身上下的汗毛都立了起来然后倒了下去。这是小时候的一个经历留下的后遗症,并不是风铃怎么得罪我了。不过这件事说起来太麻烦,我懒得解释了。   听到我进来的声音,那边店员转过身来,正是那个美女店员。她看到我时,立马就笑了起来,“你来啦?今天喝点什么?”   说起来她跟咖啡店老板还挺像的,都很喜欢笑,牙都很好。我想了想,觉得今天想喝点意式的咖啡。黑咖啡太浓了,于是道:“一杯香草拿铁。”   “好的,稍等一下。”说着,她转身忙碌了起来。   我听着咖啡机运作的隆隆声,一边看着柜台上的蛋糕和面包。这家店虽然生意挺清冷的,但是蛋糕的味道还不错,而且看起来都很新鲜,没有隔天的。不过我觉得以这家咖啡店老板的性格,就算生意火爆起来,他也懒得折腾,再好的生意也能搅冷了,更何况他看起来并不缺钱,应该是有别的收入来源。   “啊……我怎么那么闲”,我忍不住吐槽自己,“一天到晚总在背后嘀咕别人的私生活,真的是太没涵养了。”   “香草拿铁好了。”美女店员的声音重新唤回了我的注意力,我随手指了一个看起来巧克力还挺多的小蛋糕,道:“再拿一个蛋糕。”   “一共三十七,请收好。”   我掏出钱给她,说了声谢谢。   “欢迎下次光临。”她笑着回复。   我拎着咖啡和蛋糕走出了咖啡店,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公园,每天傍晚的时候就有附近小区的老头老太太过来散步,也有人来这里遛狗,推着婴儿车散步,然后跟同样推着婴儿车的互相交流育儿经验。这个点儿,公园里还挺热闹的。   我找了一张长椅坐下后,开始慢慢的喝咖啡,吃蛋糕。   偶尔也有人找我搭讪,问我我是不是住附近的什么的,我一般笑着说“不是,只是路过”,然后听那人说点什么家长里短的事,或者吐槽一下生活的不容易。我一般只是听着,偶尔附和一下,但是心里着实没有什么感触。我一个目前被软禁的,而且毫无人身自由的人,目前就愁怎么才能重新恢复自由身呢,没那么多时间伤春悲秋。   那人见我不怎么配合,叹息一声就走了,我也乐得清净自在。虽然我清净了挺久的,还真有点寂寞。   咖啡喝完了蛋糕吃完时,天色还是挺亮的。这个季节正是昼长夜短,太阳直射点在北回归线附近的时候。当然自从我高中毕业以后,这个知识点就不再重要了,以后也不会再有人特意提起这点。这世间很多事情都是如此,过了这个人生阶段,以前很重要的事情,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而新的问题很快接踵而至,然后又是新一轮的焦头烂额。   我在长椅上坐了一会儿,很快就有几个戴着墨镜,穿着西装的保镖朝我走来。我知道他们是请我回去的。也是也很配合他们,站起身来。   说真的,我非常吐槽保镖的装束,那一身装备真的是明晃晃的在身上写了几个大字:“我是保镖,我有主!”   车慢慢地开进了一个高档小区,真的是那种非富即贵的人住的那种。我自己以前住的那种小区已经算是很高档了,但是跟在这里还是不能比。然后我就像电影里的重要人物登场那般,在一大群保镖的陪同下,堂而皇之的进了别墅大门。   我长这么大真的还没有得到过这种待遇,要不是此时我的手机被没收了,我真的想配张图发到朋友圈里。我自己并不是很在意这些外在的东西,牢笼再华丽,那也还是牢笼。只是朋友圈里永远都有傻逼一天到晚在炫富,我只是想让那些动不动就去澳洲、北欧的傻逼们睁大了狗眼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富而且贵。   文字我都想好了,就叫:   今天老爸带我去他朋友家赴家宴,完全被这种仗势震惊了,第一次感受到何为少爷的待遇!完全碾压游轮趴好吗!   配图:一大群保镖簇拥我进豪华别墅大门.jpg   我真的无聊太久了,居然想玩斗图这种幼稚无比的事,可我也只能自娱自乐寻开心罢了。真正富而且贵的人家都很讲究的,而且大多低调内敛,不是真的跟暴发户似的所有的亮闪闪的东西都往房子里搬。因此我也格外吐槽台版偶像剧的脑残配置,真的感觉狗眼都要瞎了,偏偏潘逍妈妈超级喜欢,而且更喜欢让我和潘逍陪着她一起看。潘逍这人不像我这么有耐心,所以更多的时候,都是我在陪潘妈妈看。   我自己和妈妈相处的不多,所以年长女性的关怀让我冷掉了的心都暖回来。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对潘逍的感情又深了一分。   啊……我真的是没救了!   给我一杯忘情水啊忘情水.jpg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坑啦! 第2章 第二章   虽然我已经在这个高档别墅住了八个周期,也就是八个月了,但是我始终没有见到过幕后真正的大BOSS,就算是想要组队打怪升级,那也得先过五关斩六将啊。   闲极无聊的时候,我也会猜想那人是男是女,年纪多大了,长得漂亮还是丑。但不管他真正的形象是什么,他在我眼里已经是一个神经病外加脑子被驴啃了的货。毕竟他干了非法软禁无辜公民的严重的犯罪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心里他至今没有出现是因为已经在局子里蹲好几年了。   我这么说也是有根据的。像我这么客观公正的人,讲话从来都是凭事实。那种喜欢空穴来风、造谣生事的从来都是小碧池的专利,我等遵纪守法的公民从来不屑为之。   首先,软禁了我整整八个月的地方是一间……非常的,一言难尽的地方。   讲道理,一个高档小区的高档别墅,卧室的装修从来都不该是这个样子,这么的,奇怪:黑色的羊毛地毯铺满了整个地板,跟惨白的没贴壁纸的墙壁“相映成辉”,这视觉冲击的杀伤力很大,总感觉眼前都是一颗一颗的小黑点。   然后,我最想吐槽的就是头顶上那个造型繁复的巨大水晶吊灯。我起先并不知情,手贱打开了,结果,刺目的灯光亮如白昼,明明只是一盏灯,却又像是无数盏灯排列组合而成,仿佛即使是墙角的蜘蛛丝也在灯光下无所遁形。当墙角并没有蜘蛛丝,我是宁愿摸着黑也不想再被这盏灯晃瞎眼。真的很想质问当初在卧室里装水晶吊灯的脑缺是出于怎样的仇恨的心理。   再然后,屋里只有一张四方桌、一把实木椅以及一张单人床。单人床倒是贴着墙壁放的,我睡觉的时候才不担心万一哪天水晶灯掉下来砸脑袋上。四方桌和实木椅同样也是靠着窗,离水晶灯非常之遥远。忽略掉那个难以忽略的水晶灯,房间掉陈设倒是和我这个受害者的身份挺符合的。   还有一点,屋里自带浴室,然而在我刚住进来的时候是锁着的!一想起这件事,我就郁闷得想揍人,想把那个关我的人拉过来胖揍一番。还是我据理力争,坚决捍卫被绑架者的权益,才争取到浴室开放的权利。感觉重新体会了一把当年英国人争取民主自由的权利的艰难。   我刚被带到这里时,第一个见到的有话语权的人就是莉莉小姐,保镖当然不算。我看不太出她究竟多大,可能二十,可能三十,也可能四十。她的面庞十分白皙看不出一丝皱纹,褐色的眼睛里满是沉寂,波澜无痕。举手投足间更是无形中充满了威严。   她没跟我说几句话,就主要介绍了一下她的身份和职责,但字字句句透出来的意思都是:她很忙,没事少烦她。我不想和她交恶,因此没事的时候真的不怎么找她,除了那个“浴室开放事件”,一般我都还挺安静的。   安静的时候我就躺床上,抬起一只脚搭到另一只脚上,慢慢晃着,然后仔细回忆这段时间里我有没有得罪哪位深藏不露的仁兄。   我吧,脾气是不大好。但是我也非常的懒。碰到哪位不长眼睛惹到我的傻逼,情节轻的,我一般懒得怼回去,直接翻个白眼,从此他在我眼里就是空气了。等下次再碰上他的时候,我直接视而不见。视而不见的杀伤力才是最大的,他自己蹦跶了几下也就没什么意思了,我要是怼回去,才正好如了他的意,我又不傻。   要是哪个傻逼碰到我的底线了,那可就不是视而不见那么简单了。直接套麻袋胖揍一顿都是轻的。高中的时候有个不长眼的看上了潘逍,暗恋也就算了,还天天买早饭送奶茶做蛋糕买巧克力,情书一天一份,直把潘逍这个好脾气的也惹烦躁了。   这可是真的是惹毛我了。我直接在宠物商店买了条无毒的蛇(还是无毒的,我多有爱心),外加一封警告信,在一天下午放学后悄悄塞进了她的课桌抽屉里。蛇的效果非常好,尽管小宠物挺可爱的,那个可怜的姑娘第二天还是被吓傻了,尖叫了整整半个小时,被班主任拎出了教室据说是找心理老师安抚去了。   我冷眼看着,心想这么小的胆量,居然敢追潘逍。于是一脸漠然的抱起了软体小宠物,在学校外面的草丛里放生了。放学校里我怕那些一惊一乍的女生们吓着小可爱,毕竟它真的不咬人。   这件事虽然我做得挺恶劣的,但是早恋本来就是学校明令禁止的,而且我又在第一时间处理了那条蛇,所以雷声大雨点小的,老师警告了一番,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也因此全校同学都知道了,有一个暗恋潘逍的女生,被另一个战斗力更强悍的女生给秒了。一直到高中毕业,这件事仍旧成为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谈资,大家一致感叹那个偷偷放蛇的不明人士战斗力实在强悍,也因此,倒是没有人再给潘逍递情书了。   也不是没有人怀疑我,因为我面不改色的抱着蛇的举动。但鉴于我既是潘逍的好哥们,同时又是个品学兼优的帅哥,平常与人为善,脾气也好,这点怀疑的声音很快就被淹没在感叹声中。我依然只是漠然的看着,心里嘲笑这群傻逼。   我也怀疑过会不会是跟我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爸妈有关。这点还真说不好。爸妈十年前就移民了,当时因为一些说起来非常麻烦的原因,没有把我的户籍也签过去。因为当时我还很小,还是未成年人,就把我过户到另一家人那里,但都只是名义上的。那户人家和我爸妈有点关系,也愿意接收我这个拖油瓶。   不过我的日常生活是由爸爸的秘书,王叔叔兼职照顾的。我很少见到我爸妈,就是照顾我的王叔叔也很少见到,他非常忙,平时总是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所以他常常托李阿姨,也就是王叔叔的妻子照看我。但是当我上了中学,基本的生活问题都能自理时,我基本就不麻烦她了,因为她也非常辛苦,得照看一大家子人。好在我成绩非常好,老师体谅我的特殊家庭情况,也没有强制要求家长会家长必到。   所以如果这件事真的跟爸妈那边有点关系的话,我也还是没有什么法子。   我做人的原则从来都是:想不出办法,那就睡一觉以后再说。马克思曾说过:“世界是物质的,而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因此,事情总是会发生变化的,走一步看一步,能抓住机会就好。   我跟莉莉小姐有过一段长对话。那是我刚到这里的第二天。   那天她刚让人给我送早餐,因为不知道我喜欢吃什么,因此早餐是中西合璧的:包子油条豆腐脑,面包果酱芝士条。一式半份,很好的响应了政府“光盘行动”的号召,真的很棒棒。   她坐在我旁边,看着我一点点吃掉了可能会引发消化不良的早餐,拿纸巾擦了擦嘴和手后,开始了长对话模式。   “你以后有什么想吃的可以和厨房说。每天都会有人过来,你直接说,厨房会做的。”   “你刚来这边可能会不太习惯,一会儿会有服装师过来给你量一下身型,到时候把衣服送过来。你有什么喜欢的设计和款式也可以和他说。”   “你既然来了,随便就不要出去了。门外有人守着,你要是有什么特别的需求,可以和他们讲。”   “请你来这边是周先生的意思,周先生有他的用意,在合适的时间,他会放你走的。”   “这段时间无法使用网络,手机也暂时由我们保管。我会让人拿几本书过来,给你解解闷。”   “如果还有什么别的问题,可以现在和我讲。”   我全程面无表情的听她喋喋不休,连吐槽的心情都没有了。没有网络、没有移动设备、不能出去、这不能那不能的,那能干嘛!   于是我问她:“那什么时候能见到周先生?“   只听她一本正经的说:“那得周先生想要见你了的时候。”   我彻底地懒得理她了。于是点点头,示意我知道了我懂了她可以走了。   事到如今我真的确定了那个软禁我的周先生身份不简单,而且真的跟我爸妈有关系。然而一碰上这种事,就不是我一个小小的穷学生能够解决的了的。于是该怎样,还是怎样,我半点儿办法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 ,鞠躬! 第3章 第三章   莉莉小姐说的服装师很快就到了,他给我量了量身型后,很快在下午的时候送了两大架子挂得整整齐齐的衣服,一下子占据了半个空间,外带送上了一个穿衣镜。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然后每天晚上果然都有人敲门进来,问我第二天的三餐想吃什么。   莉莉小姐也果然让人拿了一叠书过来,还拿了几本空白的笔记本,外加两只钢笔和两瓶墨水。估计是觉得我看书的时候需要做笔记。   就这样我开始了吃了睡、睡了吃,闲得浑身长满了蘑菇的软禁生活。我格外的想念潘逍,这种思念让我有些透不过气来。我不禁想起来那个发动了著名的“西安事变”的张少帅 ,张学良。他当年也是被□□软禁了大半生。一个本该驰骋疆场、纵横天下的英雄被迫整日幽禁在狭小空间里究竟是什么滋味,如今我也算是体会了一二。   不过张少帅有赵四小姐陪着,要是此时此刻我也有潘逍陪着,并且他也愿意让我为所欲为的话……算了,YY多没意思,现在潘逍和他爸妈不知道得急成什么样子呢。不愿意再深想下去,我叹息了一口气,继续感慨张少帅。   感叹完昔日的抗战英雄,我拿起来了莉莉小姐给我送来的几本书。我面无表情地翻开第一本,《莎士比亚全集》,看了两页只觉得烦躁不已。我又翻开了第二本,《百年孤独》……第三本,《红楼梦》……   我干脆推倒了叠得整整齐齐的书,只见:《荷马史诗》、《培根随笔》、《关汉卿杂剧选》、《欧阳文忠公集》……   完全无话可说。   我觉得以我现在的心情,真的是只适合看点武侠耽美什么的,既能打发时间,也能缓解一下焦虑。可我懒得再让人找什么通俗文本了,尤其是通俗读物良莠不齐,即使拿过来了我也不一定喜欢看。   我看着那几本空白的笔记本,突然灵光一动。我觉得自己找到了非常适合做的事情。我给钢笔吸上墨,然后开始动笔写起了小说来。我不想写日记,这种记述心情的东西日后留下把柄、令人诟病可不好。   写小说的日子过得飞快,尤其是在没有电脑的情况下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手写。我之前并没有写小说的经验,只能随意的模仿着塑造几个人物,设置几个场景,赋予他们性格,然后看着他们在我设计的天地里做他们想做的事。   我在刚开始写的时候,文风还是很正常的,可是不知不觉间,情节开始朝着天雷滚滚、狗血飘飞的趋向发展。在我让主人公用七十厘米的大砍刀,一刀扎进了仇人的心脏时,我感受到了从内而外的舒爽。   其实我的小说中有非常多的细节完全经不起推敲,但是我自己并不在乎。本来就是打发时间罢了。我努力回想起小时候看的几本金庸和古龙,模仿着让笔下的江湖侠客快意恩仇、潇洒自由。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小说电视电影良心狗血,因为就一个字,写起来爽!   正当我一边写狗血文,一边等大BOSS周先生出现时,一个不速之客造访了。   我看着他貌似风度翩翩实则搔首弄姿地霸占了房间里唯一的一把椅子后,只能坐在床上。他坐下后并没有自我介绍,反而看起了我用坏了一支钢笔、用完了三个笔记本,奋笔疾书了整整四个月才完结的大作。他一边看一边大笑不止,笑得我把他祖宗□□都问候了一遍。   看了一会儿后,他仿佛才想起自己到这里来是干什么的。他转向我,自我介绍道:“我叫顾允,你也叫我顾少、顾先生什么的都可以。我是周先生的秘书,也是他的左膀右臂。”   我干笑了一声,看着他仍抓着我的大作不放的手,道:“我叫江舢。”   他点了点头,接着说:“我希望你能演一出戏。没什么难度,就是去一家咖啡厅买点东西,然后在附近的公园把东西吃完就可以了。我一会儿让人带你去熟悉一下。以后每天都会有人来接送你。买东西的钱,我也会让人给你。”   说完之后,他晃了晃手里的笔记本,“你写的东西不错,这几本先给我看看,我让人给你送笔记本,可以打字的那种。”然后他就走了,风风火火的,来得突然,走得也很干脆。   我望着墙角堆着的几本书和空白的桌面,实在是很想叹气。忍了忍,没忍住,还是叹息了一声。   顾允刚走,很快,下午的时候就有几个人敲门进来了。清一色的西装加墨镜。我无力吐槽,示意他们带路,跟着他们身后走。   这是我被带到这边以后,这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出门。我望着久违了的大街以及街道上的行人,只觉得感慨非常。但是在我见到周先生以前,要想重获自由简直是不可能。别说门外时刻守着的西装墨镜,就是上午那个骚包顾允,恐怕也得听周先生的。想到不知道何时才能与大BOSS正面交锋,这种遥遥无期的感觉真心令人绝望。   演戏的内容真的如同顾允所讲非常简单,那些人带我转了一圈后,我也大致了解了周围的环境和线路,反正即使迷路了,肯定也有人跟着,我也无所谓了。   乍一呼吸到新鲜空气,原本被封闭在小说中的情感这下子完全得不到压制,争先恐后地咆哮着从心底狂奔到四肢百骸。一下子被这种情绪所掌控,我只觉得整个人都不是自己的了。   想念潘逍。   非常想念。   刻到骨髓里的想念。   触目都是潘逍。   潘逍你在哪里,哥想你了。   ……   一直到西装墨镜把我送回了房间,我都还沉浸在这种情绪里出不来。袖子已经浸湿了一大片。上面全是眼泪鼻涕,我压抑着没哭出声来,可是进了浴室以后,哗哗的水声中,我再也压抑不住了,放肆地痛哭了好久。   我跟潘逍认识了很多年,很多很多天。那是我刚念中学不久,同时拒绝了李阿姨的照顾的时候。我虽然用强硬的态度表示,自己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不再需要李阿姨的照顾,但那时,我真的非常非常的寂寞。   我的同学们都一个个的还在中二期时,我无法向他们诉说我的寂寞和痛苦。那些难过的日子,我不想回家,也很讨厌网吧里乌七八糟的环境,于是整晚整晚的在街上闲逛。   那天在星巴克写完作业后,我无事可干,像往常一样在街上慢慢转着。不知怎的,就拐到了一个颇负盛名的酒吧街,其实就是红灯区。   我很不喜欢酒吧街的喧嚣与杂乱,也尤其厌恶那些在酒精的刺激下将寂寞和痛苦变成了狂欢与迷乱的人。以为等所有的兴奋过去后,剩下的就只有满满的可以蚀骨的空虚了。   我看不上那些在酒精和情爱中逃避痛苦的人,我一直都觉得只有时刻保持清醒,才有可能时刻寻找机会,找出问题的解决办法,才能真正的不再痛苦。   但那天我不知怎的,可能是在路口处拐错了方向。当我从一条巷子里出来时,就已经来到这个夜的世界。我环顾四周,实在是觉得这里群魔乱舞的辣眼睛,于是转身就走。   然而在转身的时候,一个喝醉了酒的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吸引住了我的目光。   真的是差一点就错过了。   我看着他醉得面颊通红,双目迷离,走路时已经完全不辨方向了。他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大,甚至还比我小一点点,我实在是搞不清楚他怎么会把自己弄成这副模样的。还来到这种地方。   我看了看周围,几乎全是成年人。有正在互相调戏的、有一边唱一边跳然后时不时接吻着的,还有已经搂上了此时正难舍难分的。他一个未成年人跑到这种地方喝醉了,摆明了是想告诉所有人他是个被麻烦找上门的傻逼。   我看着他一边甩着试图粘上他的妖娆女郎,一边努力地睁开迷蒙的眼睛,似乎想要看清楚方向。我有心想拉这个干净的男孩子远离这个充满污浊气息的泥潭。可是我并不确定他是怎么想的,也没有冒冒然出手。   女郎还在努力地扯他的袖子,如蛇般光滑粘腻的身躯也一点点的贴上了他。他终于生气了,拖着她的胳膊就跟扔垃圾一般地往地上扔。这厢女郎还躺在地上恼羞成怒,那边又来了个喝得鼻子通红的醉鬼一把搂住男孩的脖子张嘴就亲。   他醉得不轻,但看起来还是气坏了,一拳砸在醉鬼的大红鼻子上,瞬间鼻血飙飞。醉鬼也怒了,一脚踹到他肚子上,抡着胳膊往人脸上招呼。旁边围观的早就在叫好了。我看场面越来越失控,也注意到他的的确确是想摆脱这些难缠的人,于是眼疾手快地瞅了个机会把他拽了出来,随即撒丫子狂奔。   我们就像躲避豺狼追捕的羚羊,慌不择路的一路狂奔。看见巷子就钻,哪里人多就往哪个方向逃。直到现在我都还十分庆幸当初没跑到死巷子里给人堵在那儿,大概是上天眷顾,我们终于得到一线生机并成功地脱险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了~鞠躬! 第4章 第四章   因为这件英雄救英雄的事情,潘逍一家人都很感激我,尤其是潘逍的妈妈,她后来知道我一个人住着,就常叫潘逍带我来吃饭。我当然知道不是世界上所有的父母都和我爸妈一样,但是潘逍的爸妈第一次让我体会到什么是家的温暖。   我和潘逍也渐渐地熟稔了。有些人白首如新,有些人倾盖如故,我和潘逍就是属于后一种的。我们分享彼此看过的书、彼此都很喜欢的歌手、一起打篮球、一起去户外登山……我们彼此有说不完的话、做不完的事。看得出来潘逍很喜欢我,从我第一次留宿在潘逍家开始,我就渐渐地成了潘逍家的常客。   直到有一天潘逍爸爸说,我和潘逍的亲厚劲儿,就连有些亲兄弟都没有这样的。他甚至提议说,让我做他们的干儿子,做潘逍的干哥哥好了。我当然是很愿意的,我没有家,做梦都想要一个有爸妈有兄弟的家。   潘逍爸爸原本只是开个玩笑,见我认真了,于是开始考虑这件事的可行性。我告诉他们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自己的亲爸妈了。我只要和照看我的王叔叔说一声就好。他们本来还有点犹豫,后来知道我的父母已经移民,而我还落户到别人家里时,很心疼,于是爽快的拍板同意了。我没和王叔叔说,因为我觉得这是我自己的事。他后来知道了也真的没对我说什么。   在一个天气很好的日子,潘逍家摆了几桌酒席宴请了亲朋好友,我便正式成为了他们的干儿子。而实际上他们待我如同亲儿子一般。只要是潘逍有的,他们都会给我准备一份。尽管我很多次解释了我有钱,而且不少,但他们依旧我行我素,照样一份不落。我只好变着法子的逢年过节添点什么东西。   但是即使这样,我还是觉得自己欠了潘逍一家良多。我知道这是因为他们心疼我,可我还是觉得受之有愧。只好把这份愧疚加倍补偿在潘逍身上。好在潘逍这人心大,有时候感觉不太出来,我才觉得心里舒服了一点。   我那时还没有喜欢上潘逍,要是知道后来我迷恋潘逍不可自拔时,我就绝不会去做潘逍的什么干哥哥。   但当时我寂寞太久了,我想有个弟弟,即使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他也永远是我弟弟。我想有个羁绊,不想一个人孤零零的来,然后又孤零零的离去。我第一次主动向王叔叔开口,希望转到潘逍所在的那个班级。后来我们又上了同一个高中,大学也在同一个城市。   我觉得自从遇到了潘逍以后,我原本冰冷的世界一下子暖了起来,有了颜色,有了阳光。潘逍和他的家人是我年轻的一生中,最幸运的相遇。   日子在我思念潘逍、写小说和每天下午去咖啡馆的日子悄然滑过。当天气渐渐冷下来时,我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周先生,幕后真正的大BOSS。   大BOSS并不住在我现在住的这个别墅。在一堆西装墨镜的簇拥下,我开始前往周先生所居住的地方。   我坐在车上,两边都坐着西装墨镜,心里很紧张。我不知道他召见我究竟是为了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即将面对的是什么情况。但是这个场景又是我盼了好久的。只有见到周先生,问清楚情况,我才有可能、有机会出去,重获自由。现在周先生的态度并不明朗。我没有缺衣少穿,他们也没有虐待我,唯独不让我出去,限制我与外面的交流。这本身就意味着什么。   去见周先生前,我觉得自己首先得拿出个合适的态度来。尤其是在我没有明显的优势的情况下仍想跟他谈判,想也知道没什么胜算。我猜测自己目前的身份可能是个人质,可是我对我爸妈的情况基本上一无所知,也没多少感情,我最大的价值恐怕就是这一条命了。   我其实就很无奈,非常的焦虑。潘逍和他的爸妈现在肯定非常着急,我已经整一年没有见到他们了。在他们眼里我肯定失踪了一年,生死未卜。一想到她们整日地为我揪着心,我就内疚得无以复加。   最终我决定还是不卑不亢的好,宠辱不惊、颜色不变的态度,即使不对也不会出什么大错。到时候见招拆招,随机应变吧。   西装墨镜们大约来到了城市的近郊。因为这里空气很好,而且不像市中心那样喧哗、拥挤。放眼望去是一片绿色。在绿色中间偶尔点缀着白色的建筑物。整个环境宁静优雅,透出点世外桃源般的感觉。   我们通过了安保处后,车没停,先是沿着湖边绕了半圈,再穿过林荫道,在树林尽头赫然是一幢白色小楼。我想这就是周先生所居住的地方了。   下了车后,我跟在西装墨镜身后,走了进去,穿过大厅,沿着长廊,拾级而上,然后在一间门前停下。   墨镜中的一个敲了敲门,叫了一声“周先生”。得到里面的回复以后,他推开了门,示意让我进去。然后把门关上。我没听见脚步声,他们大概都在门外。   宠辱不惊、颜色不变。没错,这两个形容词说的就是我。   深呼吸了一口气并做完心理建设后,我抬起头,慢慢地朝前走去。   周先生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不知在全神贯注地看着什么,听到我进来的声音时,也没有转过身来看我。他的个子很高,目测有一米九了吧。反正比我高了不少。身材挺拔,腿尤其长。   我见他没有转过身来的意思,于是在沙发前停住脚步,没再继续往前走了。   我不太喜欢别人盯着我看,每次碰到一些没长脑子光长眼睛的二缺盯着我看的时候,我都会非常烦躁。很想对着喷一句“你眼睛没长我脸上!”也正是如此,我也很体谅别人。没事儿的时候我也不会盯着别人看。尽管此时我对周先生非常好奇。   我环顾四周,打量起房间的陈设来。   这是一个套房,里面还有几个套间。木色的地板,暖黄色的窗帘,整个氛围非常的轻松舒适,如果忽略掉那个挺立在窗边的背影的话。   沙发不是冷冰冰的皮质沙发,而是灰色的布艺的,配上白色的抱枕,真的让人很想立马扑上去在上面打个滚。我看了看自从我进来后一动不动如同雕像般的背影后,忍住了扑上去的冲动,把视线转移到了沙发前的小木几上,上面还有个陶制的烟灰缸。如果不是里面的烟蒂和烟灰,我还以为是个小摆件。   东边那个门紧闭着的不知是不是卧室,反正西边那个门半掩的是厨房,我看见里面的冰箱了。   环顾了一圈后我得出了结论,周先生住得非常的亲民。这也许是他的特别的喜好吧,也许还有一番说不出的缘由。如果是面对他的朋友的话,周先生应该是个性情中人。但是如果是面对我的话,那真的说不好了。毕竟直到现在,周先生依旧站在窗前,没有回头。   他肯定知道我来了,那么是不想面对我呢,还是在回忆过去?   我站着盯着烟灰缸发呆,周先生也一动不动地站着看着窗外。我想如果这个时候有人开门进来了,一定会怀疑是不是这个空间的时光被凝固了。   阳光一点点的西斜,眼看着暮色即将来临,我站得腰酸背痛,想着是不是开口叫一声比较好。我正准备清一清嗓子开口时,周先生转过身来了。   他看着我,表情没有一点变化,仍是带着一点冻住的意味,甚至目光也带着点寒意。我忍不住打了个颤,努力地迎着他的视线,没有躲避。   慢慢地,他朝我走了过来。   我看着他一点点的靠近,不自觉的屏住了呼吸。   这个掌握了□□的男人,身份成谜。   他看着我的目光全部是了然,而我对他却一无所知。   他把我关在别墅里长达一年,而我却碰不了他丝毫。   自由对我而言至关重要,对他来说仅仅只是一念之间。   我想和他谈谈,然而我们之间的地位完全不对等,我没有这个资格提出要求。想明白这个事实让我很疲惫。我在一开始就想见他,但等真的见到了,我又像被网住的鱼、被蜘蛛丝黏住的昆虫,茫然无措,沦为鱼肉,只等着刀俎落下。   这似乎是个无解的难题,但是我并不绝望。在我眼里,生命的意义就是抗争,破解绝望。我近乎一个寂寞的生活着,原以为会寂寞一辈子,但是上天让我遇到了潘逍。除了是缘分以外,更重要的是我从来没有放弃过寻找朋友、寻找伴侣。而一旦找到了,就绝不放手,想尽办法,让彼此的羁绊更深。可若真的必须分开,我也有勇气继续开始新的生活。   我定定地看着周先生,我知道他会说些什么。   他坐在沙发的一边,示意我也坐下。于是我选了个距离适中的位置坐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弯腰.jpg 第5章 第五章   我第一眼看到周先生,首先就被他的眼睛吸引得挪不开目光。我想我绝对不是一个人。   他的眼睛很漂亮,眼眸黑白分明,透着清澈的水光。这样的眼睛我只有在小孩子脸上见过。不过区别于小孩子眼神的纯粹与干净,周先生的眼瞳是锐利的,如鹰隼一般。而略微下垂的眼角却弱化了这种锐利,看上去带着一点不可思议的柔和。他的眼眶很深,衬得鼻梁挺直,目光深邃。   当周先生的视线也移到我身上时,我就没那么淡定了。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有点像初中时迟到了又正好被教导主任抓住的不自在感。我默念了几声“不卑不亢不卑不亢不卑不亢……”才觉得心绪平静了下来。   于是我也直视着他……盯着他的嘴唇看。嗯,唇形不错。   “我叫周世蕴。你是江舢?”他慢慢地从窗边走过来,坐到了沙发的另一侧。   我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赶紧站起来显得有礼貌一点,也可以表示尊敬。可是想着这人晾了我大半天,也不像是一个彬彬有礼的君子。君子会把人关起来,直接限制人身自由么?阿西……去你的有礼貌。你那么快坐下都没给人站起来的机会,怪谁呢?   “嗯。”周世蕴?哪个世哪个蕴?   “在这儿住得还习惯么?”他看向我,似笑非笑,眼角此时上扬了起来。   上扬?阿西……自从来到这里随时随地想骂人。   “你说呢?你试试?”我一点都不想跟这个人客气。不卑不亢不卑不亢……   “呵呵。我可是一直住在这儿的。”他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这会儿连眉毛都扬起来了。   所以呢?你叫我来这里的重点是什么?我一点都不想习惯!   “周先生,我觉得我们需要好好探讨一下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以及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去这个问题。”   挑明说吧!   “我以为这么久了,你应该已经习惯了。怎么,莉莉没告诉你么?”他一手从衣服口袋掏出一根烟,另一只手摸出打火机点上了。   “介意我抽根烟么?”   我说不介意你会把烟掐了?抽都抽上了,虚伪给谁看呢!   “莉莉小姐说您会给我一个答案。”   “那她有没有告诉你如果我不想说的话该如何呢?”他轻轻地吐了一口烟,烟雾朦胧也无法阻挡我看到他笑了。   他居然笑了!我去!我忍不住反思我是不是说了什么搞笑的事情。   喂!这位先生!我们此时在讨论自由与生命这个严肃的哲学问题,认真一点好么!逗我玩很有意思吗!那家我喝到吐的咖啡店是不是你开的!   大概是我此时的表情苦大仇深纠结万分深深地取悦了他,他终于笑出了声。   笑屁啊!再笑信不信我打你啊!   “你乖一点的话,我心情好了就告诉你想知道的一切。”他弯了下腰,把烟灰弹到了茶几上的烟灰缸里。   “一切?你真的什么肯跟我说吗?”   他扑哧了一下,大笑出声,身体都笑得抖得停不下来。抖得手上夹不住烟,只好把烟掐在烟灰缸里。手抖了好几下才对准了地方。   足足笑了大半天才停了下来。   如果说我一开始是怒了的话,我现在一定是目无表情。笑吧笑吧,笑个够,笑傻了,脑子笑残了的话赶紧放我出去。   “我怎么知道你什么时候心情好?”我要给你面子我就是垃圾。   “我现在心情不错,你问吧。”他整个人都靠在沙发上,用一种颇为舒适的姿势坐着,骨头都像是要和沙发融为一体。看向我的的目光还带着鼓励。   奇葩就是奇葩,坐姿都那么地令人叹为观止。阿西……重点抓错了。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个问题像是有陷阱?万一我问了什么他心情又不好了该怎么办?他下次什么时候心情会好?阿西……!   “你要我多乖?”想了许久,这个问题是当下最主要的。   “……”他诡异地沉默了一下。不出意料,果然下一秒是:   “哈哈哈哈哈哈……”   我已经懒得看他整个人笑趴到沙发上直不起身来形象全无。心里想的却是莉莉小姐她们知道传说中的周先生是这个鸟样吗?还是说周先生一直都是这个怂样?跟人聊两句笑三次?他不累吗?   我连白眼都翻累了,他终于停下来了,脸还是红红的,眼睛水水的看上去更像个小孩子了。   “你这样就已经很乖了。”   “哦。”   “我待会儿跟顾允说下,你以后不用每天去那家咖啡店了。我这两天有点事儿,你有什么要求都跟顾允提,我让他尽量满足你。”   “哦。”   等等……什么?!我失业了?我眼睛都瞪圆了,有些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可能是我眼睛太圆了,他又笑了起来。笑了两声后他说道:“别那么惊讶。老是喝咖啡对身体不好。这些日子待在房间里闷了吧,让顾允带你出去转转。过些日子我闲了,我自己带你出去。”   “哦。”   原来不是失业了啊。那就是还能出去的意思?卧槽,顾允那货带我出去玩?他玩我还差不多吧。以我二十一年的阅历,顾允那种货色我一般既不交好也不会主动招惹的。但是鉴于我和周先生还不熟,我和顾允两个人掉进水里,周世蕴绝对不会先救我。算了,我也不指望他救我了,反正我自己会游泳。   “啊,谢谢……”   “别客气,你……”周先生正说道,外面敲门声响了起来打断了他。   进来的正是去而复返的莉莉小姐。她向周先生欠了欠身子。用一种我没听过的恭敬的声音说道:“江先生的房间已经收拾好了,现在就可以入住了。”   “哦,对了,”他转向我,“你的房间我让人换到这边了,以后你和我住一起吧。”   呵呵,住在小树林里,然后整日整日的被蚊虫咬么?   “好。”我说不你会答应?搞得你好像征求了我的意见似的。算了,你江大爷度量大,不跟你这种自恋型人格障碍的病患一般见识。   “我让莉莉带你去看看房间,有哪里不满意的地方跟她说,让她换。”周世蕴显然很满意我的答案。于是大手一挥,就让我跟着莉莉小姐走了,好像给了我多大的恩惠似的。我差点儿怀疑自己是不是要跪下谢主隆恩了。我没见过古代的皇帝,但我觉得周世蕴去演皇帝估计试镜都不用直接就可以录用了,满满的全是天是老大自己是老二的派头。   就像来时那样,我跟在莉莉小姐身后走着。出了门沿着楼梯往上走,穿过金碧辉煌的大厅……我不知道大厅里究竟放了哪些bling bling的东西,亮得刺眼。我确是眼睛不太好,见不得强光。平时出门时一般会拿棒球帽遮一下,夏天的时候就直接带墨镜出门了。   在一片亮晃晃中,我随着莉莉小姐进了一个套间。好在房间里面没有什么亮瞎眼的东西,眼睛终于舒服了一点。我眨了眨眼,环顾四周。   这个套间有三个独立的房间。莉莉小姐表示这三个房间我都可以任意使用后,我缓缓地突出了一口气。天知道我有多讨厌狭小的空间,憋闷,抑郁,压得人喘不过来气。之前是没办法,不得不忍耐。可在忍耐过后,要我再去承受一次,那绝对比第一次痛苦百倍千倍。在这方面文天祥绝对是个知己,他就说过“痛定思痛,痛何如哉”的话。   莉莉小姐和我第一次见她一样,依旧优雅中带着淡漠,友善中透着古板。我想这大概是她的教养所致。有时我真的想知道,究竟什么东西才能让她脸上厚厚的面具裂开,也不知道有生之年还能不能看到莉莉小姐的另一面。呃,好像有点恶趣味哈。   “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都可以和我说,我让人换成你满意的样子。”   “不不不不,不麻烦了,我很满意,真的。”我重重的点了好几下头来表达我的满意程度。开玩笑,周世蕴说我可以随意使唤莉莉小姐那是他以为的,我可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资格可以支使莉莉小姐。别以为给我点甜头我就被迷晕了找不着北了,你江大爷长那么大脑子里可不是水。   更何况,这个套间,我是真的很满意。一间卧室,带浴室的那种;一间书房,一个客厅,还有个小厨房。我仔细看过了,各种设施一应俱全。很多我以前房间里的东西都搬过来了,包括这一年多我穿过的衣服,甚至衣柜里还舔了不少衣服。要不是刚才的的确确是莉莉小姐带我过来,几乎要让人误以为这里一直都有人住,只是出去了一段时间罢了。   更重要的是,现代化的装修很正经、常规,反正没有什么独特奇葩的品味。在我还是阶下囚的生活里,要求就不要太高了。   莉莉小姐走后,我深深地呼出了一口气。瘫坐在沙发上,有种深深的无力感。而且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莉莉小姐走的时候,目光看向我时,竟有种意味深长的味道。   其实不用她看我,我这时自己看自己也是十分的……一言难尽。   尽管从内心里感到非常疲惫,但是理一理今天发生的事情还是很有必要的。挣扎着,我走进了那些人为我准备的书房。   很好,很亮堂,也很干净。我看了下书架上的书,区别于上次莉莉小姐送来的纯文学,这会儿书的种类还是很丰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等都有包含不一而足。   我拉开椅子,在书桌前坐下了。抽出笔筒里的钢笔,翻开桌上的空白笔记本开始写写画画。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身为鱼肉就要有鱼肉的自觉。时刻铭记此时的处境,总不能被人卖了还要替人数钱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仗着没有几个读者的作者十分任性…… 第6章 第六章   自从一年前我被带到这里,生活状态几乎是阶段性的变化。前三个月连洗漱的时间和空间都是被人固定好了的,就像是一个勉强能生活自理的幼童。之后在洗漱上是自由了,可是被关在狭小的房间里出不去,每日只能靠写狗血文打发时间。三毛曾经写过一个人物,哑奴。哑奴说,虽然的身体就被限制住了,就像被束缚着的普罗米修斯,但是他的思想是自由的,他的心可以在广阔的天地间飞。   我也是如此。我可以用想象力创造出一个热闹欢快而且自由的世界,除非你能禁锢我的思想,否则我就是自由的。之后长达六个月的时间,我开始琢磨起了演技这种生活中随处都需要的技能。虽然日日演绎重复的内容,可是我在神态上、肢体语言上可以有不同的张力,演出不一样的感觉。比如说同为幸福,可以是好奇的求知、纯粹的喜悦、为生活本身的丰富和精彩而感动……即使内容相似,但意义完全不一样。   我承认刚才在周世蕴面前,自己的表现的确是有演戏的成分在里面。可是在日常社交中,带上面具不是再正常不过的吗?我和周世蕴没说几句,他却足足大笑了三次,说明他对我还是很满意的,不然也不会让我和他住同一栋别墅,还说什么等他闲下来了,他会带我出去玩。   因为他用一年的时间观察我发现我很乖?因为我很呆萌?因为我正好合了他的胃口?因为他找到了新的玩具,发现了新的宠物?   我无从知道,周世蕴他什么都不肯说。   在纸上写写画画着,我忽然就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愤怒。怒气像是被压抑了太久,从心底爆发出来,如滚烫的岩浆般流过全身。我怒不可遏,一把抓起了桌上的笔筒往地上砸了过去。   地板上铺了一层米色带花纹的地毯,竹质的笔筒在地上滚了一圈慢慢停了下来,笔撒了一地。   我一点点的从凳子上滑下来,跪在地毯上,又一点点的把散落着的笔拢到一起。   我拿笔筒出气又能如何呢?我究竟哪里得罪了周世蕴,他到底哪里看上我了,我改还不成么?   我收拾着散落的笔,把他们重新装回笔筒,可眼泪不听使唤擅作主张地划了下来。太娘们了,掉金豆豆什么的,一点都不爷们儿。   我从小就是有娘生没爹养的,一个人不知不觉地就长大了,直到遇到了潘逍和他爸妈。可是即使干爹干妈叫得再亲,那也不是亲生的。至少他们常吼潘逍却一句重话都不曾对我说过。也是我自己脸皮厚,腆着脸叫人爸妈,还以为自己真就是人家儿子了,想叫爸妈想疯了吧!   去你妹的笔筒,老子不收拾了!越想越伤心,撑不住了……娘就娘吧,爱咋咋的,就哭了!怎的!   没有人要我,没有人在乎我,所有人看到我都是熟视无睹!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真的是因为我不值得吗!我不值得得到他们的关注吗?我活该像犯人一样被周世蕴囚禁?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做错什么了啊!我上辈子杀人放火了吗!可是我这辈子一直都遵纪守法啊……我什么都没有做,为什么要让我来承受这些,为什么啊!   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冷得自己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正趴在地板上。手脚冰冷,脸却发烫。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我头重脚轻地站了起来,只觉得一阵眩晕,脚没站稳,差点又摔了。   我坐在椅子上,一时有点分不清自己在哪里了。直到看到桌上涂满了字的笔记本时,才恍然自己已经被换了个地方。我环顾四周,找到了灯的开关,伸手摁了一下,灯亮了起来,一片惨白的光洒到脸上。我觉得不太舒服,又摁了回去,打开了桌上的台灯。橘黄色的灯光柔和多了。   我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也没有饿的感觉。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想了想,还是起身去了厨房。厨房很小,多了我一个人就嫌挤。不过五脏俱全,锅碗瓢盆什么都有。打开冰箱,发现满满当当地塞了不少东西。   啧,莉莉小姐真是细心周到啊。   随便洗了个番茄,连蛋都懒得打,直接敲碎了扔锅里,和着番茄一顿炒。起锅后,又扔了几条挂面,煮熟了,再熄火。实在是懒得放什么葱蒜酱油了,撒了点盐意思意思就这么将就着吃了。   我其实没什么胃口,但自己做的,跪着也要吃完。以前住单间的时候,饭啊菜啊的都是那边做好了直接让人送进来的。味道像是厨神级别做的,特别好吃,跟我这种乞丐级别的番茄盖浇面,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没滋没味的东西,吃着吃着,眼泪就流下来了。   这感慨的,自己都被感动了。   懒得洗碗洗锅,就在水里泡着。又怕自己刚才在地板上躺太久着了凉,翻箱倒柜地找到了药箱,翻出几包清热解毒的冲剂,喝了。   半夜还是发了烧。烧得很厉害,早上醒来时喉咙肿得说不出话。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猛的发现床尾坐了一个人,惊得冷汗都出来了,发现那人竟是周世蕴,吓得冷汗又缩了回去。要命!就不能体贴一下病人么,一惊一乍的,病更重了怎么办!   看到我醒了,他把手上的烟掐了,直接摁在花盆里。昨晚没注意,这才发现窗台上摆着一盆含羞草。认识这盆草还是因为高中上生物课时,讲到植物的应激性,潘逍说这种草长得像我,一碰就痒。现在这盆长得像我的草,被人当成烟灰缸了。   “要不是我昨晚来看你,你这会儿都烧傻了。”他站在我床前,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不知道是不是背光的缘故,他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   我喉咙痛得厉害,肿得发不出声。只好点点头,表示我已经知道了。   “我在你这儿装个监控吧。免得你哪天死在这儿都没人给你收尸。”他话说的很难听,甚至有点恶狠狠的味道。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本能的摇摇头,“不要。”发声太艰难,声带的肿痛刺激得我咳个不停,一咳,喉咙更痛了。肯定是昨天哭得太久,嗓子不行了。   咳了一会儿,咳不动了才停了下来。他看着我咳完了,才说道:“那你住我那儿,我让人腾出一间来给你住。“   我一听这话,又咳了起来,简直是撕心裂肺的痛。我大概还在发烧,脑子嗡嗡的。他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头就痛得眼冒金星。我说不出话来,只是一边咳一边一味地摇头。   他终于闭上嘴巴了,沉默了一会儿,走了。   世界终于清静了,我想。   其实我一个人这么多年,感冒生病也是常有的事。反正年轻底子好,发个烧睡一觉差不多了,就是感冒了吃个药一般一星期也好了。而且日常的时候我格外重视自己的健康,但凡出门一定捂得严严实实,但凡买东西绝对不买三无产品。我连肯德基麦当劳都不怎么去,除非是陪潘逍,那家伙酷爱垃圾食品。   我觉得周世蕴实在是小题大做、大惊小怪。生个病而已,还要装监控,跟他一起住?要不是我嗓子疼得说不出话来,老子一定不腹诽,老子直接怼过去!   我其实惜命得很。对我来说,真的是“生命诚可贵”,因为珍视生命,所以也格外重视生活。而爱情和自由,都不过是生活的一部分而已,还够不到生命的高度。对我来说,只要活着,那么就还要希望见到明天的太阳,即使明天是阴天,也可以等下个明天,下下个明天。至于今天,那就想办法好好地让自己更舒服地活着。   我的亲生父母生下了我,然后又抛下了我。我不是不怨恨,我只是懒得和他们计较了。至少我长那么大,也没饿死,还好好的一路小学中学大学,哦,大学还没念完。我情愿相信他们是有什么迫不得已的理由不得不把我抛下,比如我是烈士的后代,为了保护我这一根独苗苗,所以让我大隐隐于市什么的。我脑补得幸福,也就习惯了、接受了。日子还是照常过。没人爱我,那我就自己爱自己;没人关心我,那我就自己多在意自己。   所以周世蕴的担心实在是没道理。我二十一年了都活得好好的,到你这儿住就什么时候尸体臭了都不知道?呸呸呸!   昨天的情绪崩溃只是个发泄,发泄完了未来一年内我肯定生龙活虎。但眼下周世蕴突然出现在这里,我不好好忖度一下他的来意我就没法好好休息。尽管此时我仍旧头晕目眩,还是挣扎着理了理思路。   说实话他说他昨晚来看我,我挺意外的。而且更意外的是我一点感觉都没有。我看了看手背上淤青的针眼,啧啧,还挂了盐水呢,看来烧得很厉害呀。所以周世蕴刚才是担心我?我怎么不知道他什么时候那么在意我了呢?江舢啊江舢,就算你生病了也是个病帅哥……   咳咳……话题跑远了。我以前还养过金鱼呢,那种没眼皮短记忆的生物有一天齐齐肚子往上翻白死掉了的时候我也难过得差点儿哭了呢。我不习惯往自己脸上贴金,虽然承认这件事让我很不爽,但是我目前在周世蕴眼里,还仅仅是宠物的地位。大街上流浪猫流浪狗多着呢,谁知道这会儿宠着,下回是不是就嫌碍眼了哪。   至于说装监控或者跟周世蕴住一块儿,哪个我都不想选。我刚才也很明确的拒绝了,但是如果非得在这两个烂桃子里选一个不太烂的那一个,那我情愿跟周世蕴住一块儿,天天在监控地下待着,正常人也会被搞疯了的。何况跟周世蕴一起,了解他的脾气秉性,更容易找机会逃出去。何乐而不为呢?   打定了主意,脑子里的弦一松,顿时就昏睡过去,没了知觉。   作者有话要说:   什么都不想说了…反正卖萌了也没人理我。PS:为什么以前我会觉得速溶这玩意儿还可以?简直是差了好几个日地距离! 第7章 第七章   我再醒来时,屋内光线十分昏暗。我有点分不清究竟是傍晚还是第二天清晨。   带着点深秋的凉意的风,从窗外飘了进来,带动着白色窗帘的一角。这一刻,突然就有了岁月静好的错觉。   头不再晕了,也不再混沌沉重。大病过去,灵台一片清明。过去整整一年里,大脑没有片刻得到过休息,无时无刻不在琢磨、推断、猜想,从蛛丝马迹中,从只言片语里。   此时此刻,我只想一个人好好享受这难得的平静。什么想法也没有,仿佛连情绪都消失了。宇宙天地间,终于只剩下了我自己。完完整整的我自己。   我凝视着窗外,感受着时光的流逝,从晨光熹微到天色大亮。仿佛内心的阴霾也被阳光散尽,一点点的暖了起来。释加牟尼在菩提树下顿悟了七天七夜,最终坐化成佛。我觉得自己也快羽化登仙,超脱俗世凡尘了。还差最后一步时,卧室门突然打开了,进来的正是周世蕴。   我觉得很烦躁,这人进来连门都不敲一下。也是,房子都是他的,进自己房间何必敲门。我看着他,一脸不耐都懒得掩饰了。   “你好点没?”他说着将手里的水杯递给我。   深吸一口气,我费力地将刚才消逝不见的,却又随着周世蕴的到来纷拥而至的种种情绪压了下去,伸手接过水杯。   水温正好,我喝了几口,四肢百骸都暖了过来。“谢谢,我好多了。”   他看着我把水杯放在床头柜上,若有所思的样子。随即很快回过神,说厨房做了点粥,问我是在房间里吃,还是去客厅。   我一直觉得卧室是很私密的空间,是唯一一处,一个人肯卸下全身武装、毫无防备的地方。我不想和周世蕴一起待在这里,就回答说去客厅。   掀开被子,我才发现原来穿的衣服被换了。我之前头重脚轻的,挣扎不起来去找睡衣换,直接脱了外套穿着T恤衫睡的。而此时我身上穿的,却是蓝白相间的条纹睡衣。   这都什么品位?我实在懒得吐槽了,跟病号服似的。啊……重点抓错了,应该关注的是:谁给本大爷换的衣服?我看了周世蕴一眼,他正起身准备去客厅。   就算是周帝王纡尊降贵给我换的衣服,且不探讨这个可能性,对于一个没有人身自由的人来说,谁换的都一个样。想太多死得更快。算了,爱谁谁吧。   粥应该是周帝王的御膳房做的,厨神的厨艺始终如一的好吃。鲜香糯滑、颗粒晶莹、色彩饱满。不仅好吃而且赏心悦目。讲真,这么好喝的粥要喝到不容易。多年的习惯让我尝到粥的第一反应就是打包一份给潘逍送过去。   潘逍是个实实在在的吃货,还是吃货中比较抠门儿的那一派。不过他虽然喜欢吃,却不太喜欢我给他订私房菜。个不识货的,知不知道现在很多有口碑的私房菜馆预订都要提前半年,订到一份多不容易。   我大概能猜到他的想法,却不太认同。只好每次吃到什么味道还不错的,都给他打包一份。我很喜欢他看到我给他带吃的时候,他那亮晶晶的眼睛,十分的有神彩,跟个小仓鼠似的,也让我找到了人型宠物投喂的乐趣。   也不知道潘逍现在怎么样。想到这里,我顿时没了胃口。原本还不错的粥,变得没滋没味儿起来。我撑着吃了两口,又吃了两口,感觉要吐了,才放下了勺子。   周世蕴看我吃不下了,也没多说什么。他让我回房间拾掇拾掇,说一会儿带我出去转转。他自己则把我吃剩的粥端回了厨房。   我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听着厨房传来哗哗的水声,感觉很不可思议,随即乖乖的回去换衣服了。   衣柜里的衣服看起来都是价格不菲的那一类,质量和款式都不俗。我啧了一声,随手挑了几件看起来还顺眼的换上了。   衣帽间被独立开辟了出来,半开放式的,里面还有个落地镜。不得不说设计还挺别致。要是放在以前,这么个落地镜在跟前,我一定会上去臭美一阵子,摆几个造型自娱自乐。如今我看着镜子前的自己,颓废倒是没有,可能是刚生过病,脸色有些发黄黯淡。还有,下巴的小胡子又冒出了一点,等再多一点就可以刮了。但总的来说,还是非常帅气的。   没错,你江大爷是个大帅哥。   厕所里果然有剃须刀,手动电动的都有,还有剃须膏和须后水。之前没注意,现在才发现收纳盒里洗面奶、精华水等男性护理用品码得非常有条理,只是全都放在柜子里,而不是盥洗台上。   啧啧,莉莉小姐真是个人才。我觉得以后有时间的话可以在这里好好探索一下,她究竟准备了多少东西。   我不想让周世蕴等太久,在这种不涉及原则性的细节问题上为难他完全没有必要。我把柜子门合上,用水抹了一下脸,然后拿纸巾擦了擦后就出门了。   周世蕴已经在客厅里等着了。他身上的衣服还是原来那套,看到我出来后,才从沙发上起身,把烟掐了。他看到我,点了点头,似乎很满意。说了句“走吧”后,就拉开门出去了。我跟在他身后,一路从楼梯上下去。   来的时候我记得,别墅外边是个小树林。可是当我跟着周世蕴走出大门时才发现,别墅居然是建在半山腰上的。有一条环形的公路从山腰处一直盘桓到山脚。看不清全貌,只能在一片绿色中透出几点黑色的路面。   从半山腰一直往下看,能看到山脚下那边有个小镇,夹在两片高山之间,占据了整个山谷。偶尔还能看到大片农田之间零星点缀着几个村庄,一条银色的河流穿过农田,绕过小镇,继续向前奔腾而去。   我被这样的景色震惊到了。难怪这里连不上网络,在这样与世隔绝的大山之间,要是4G覆盖得到我就跟着潘逍姓。虽然说山中无日月,但是像我这样的心机婊,每过一天我都会做个记号。这还是小时候看《鲁滨逊漂流记》,跟着鲁滨逊学的。今天的日期具体到哪一天也许说不太准确,但是是几月份我还是很清楚的。   我原以为现在的季节是深秋,可是看到四周青翠的山川,我又不太确定了。换个地方原来的季节就不好划分了,毕竟南北半球季节正好相反,东西半球气候的属性也完全不一样。   这里到底是哪里呢?明明之前每天去“逗你玩”喝咖啡的时候,街道两旁嫩黄色的银杏叶子随风飒飒地往地上落,我还捡过一片当书签呢。而且街道两旁每一家的店面我都很熟悉,分明是在城市中心。我甚至寄希望于能在路上偶遇潘逍……   而在这种山沟沟里,城市的繁荣是不可能存在的。显然,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估计是前两天我烧得不省人事的时候,我又被转移了地方。   我就说为什么我会被扎了针而毫无知觉,谁知道药水里面放了什么安眠的东西。我一觉醒来,发现周围的环境毫无变动,还以为自己是在同一个地方。就跟拎着仓鼠似的,直接连着笼子给运到别的地方,仓鼠当然毫无察觉。   我本该感到怒不可遏的,毕竟换了个环境,之前设计的逃跑的方案就完全没什么用了;毕竟自己被安眠了,被像是哄着宠物一样的欺骗对待;毕竟周世蕴还企图瞒天过海,结果我稍加琢磨就看透了。也难为周世蕴让人把房间装饰的跟之前的一模一样。哦,也许本来所有的房间都一模一样,神经病的思维,谁知道呢?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清晨的顿悟让我看开了尘世人生,我突然就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心情十分平静,完全激不起波澜。甚至周世蕴在说着什么的时候,我还饶有兴致地跟他搭话。   没什么大不了的,辍学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有自由没什么大不了的,换了个陌生的地方没什么大不了的,十三个月没见到潘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周世蕴从车库里开了一辆跑车出来。我以为像周世蕴这样身份背景都成谜一样的人物怎么都不应该开什么玛莎拉蒂,难道不是开用自己组装的车最拉风么?再不济迈巴赫、保时捷的跑车也比玛莎拉蒂看起来酷。哦,这话是潘逍说的,不过我深以为然。   潘逍很喜欢车,尤其是跑车,各种名牌跑车的各种系列他都津津乐道。兴致上来的时候,一天到晚都在我耳边喋喋不休这辆车的发动机性能、那辆车的外观设计。说的时候双眼微眯,满脸都是向往之色。   我知道以潘逍家目前的经济实力,就是把潘逍卖了都凑不够一个轮胎的钱。我亲生爹妈留给我的钱虽然不少,但那种千万级别的跑车我也买不起。何况我就算买得起,潘逍也不会收。有些东西他喜欢是喜欢,可是并不会想要占为己有,就仅仅只是纯粹的欣赏,你把东西双手捧到他面前他都不一定会接受。对于这一点有时我很佩服,有时实在是颇为无语。   但我还是想自己攒钱给潘逍买辆车,便宜一点的,在他三十岁生日那天送他。   作者有话要说:   刚背完传播学的作者什么话都不想说。 第8章 第八章   我发现周世蕴并没有隐瞒我的意思,或者说我之前以为的瞒天过海都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自以为是,因为我看见了车的车牌号。那种一看就知道不是本国的牌照,简直不要太明显。不过我没有资格说什么,宠物自然得听主人的,于是直接打开车门,坐了上去。   车沿着盘山公路慢慢向山下开去。周世蕴车开得很稳,也很慢。我看了他一眼,他的脸上没有留下多少时光的痕迹。可是又区别于二十多岁青年人的恣意昂扬,他看上去非常稳重,内敛而自信。我分辨不出他究竟是本性使然,还是经历了不少事。本来嘛,保养得好并且仪容气质得体的话,三十、四十的男人看上去差别并不明显。   周世蕴说:“这里空气很不错,我带你出去转转。你要是喜欢,以后也可以自己来。我让司机带你过去。”   我侧头看了他一眼,又转回了头,懒洋洋地倚在车窗上,道:“好啊,我很喜欢这里。”   盘山公路比我想象中的长,两边的常绿阔叶林十分茂密苍翠。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甜香,深吸几口气,再缓缓吐出,大脑都清爽了不少。我看着苍翠中偶尔点缀着的橙黄,可能是部分落叶阔叶乔木,只觉得人间仙境大抵不过如此了。   周世蕴看起来心情还不错,他打开了行车电脑上的音乐播放器,很快一串音乐慢慢地流泻出来。   Anywhere you are, I am near.   Anywhere you go, I'll be there.   Anytime you whisper my name, you'll see.   How every single promise I keep.   Cause what kind of guy would I be.   If I was to leave when you need me most.   我有些惊讶,仅仅只是因为一个人也喜欢这首歌而惊讶,纯粹的因为可以多一个人一起分享音乐而这个人居然是周世蕴而惊讶,并没有什么周世蕴居然会听这样的歌的意思。这首歌是我歌单里常年循环的一首歌,不是因为歌手Chris Medina歌唱能力有多么的优秀,多么的像天籁之音,而是因为这首歌所传达的那种情到深处的不离不弃。   不离不弃。   听起来有多美好做起来就有多困难,不管曾经是如何的信誓旦旦,甚至抛出“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样气势磅礴的誓言,但是时间永远是最残酷的。将军白头、美人迟暮,曾经的驰骋疆场、曾经的沉鱼落雁无不是在时光的打磨下变得面目全非。我当然知道谁也不会真会跟谁永远在一起、过一辈子,可正因为如此我才格外的感动于那些历经岁月依旧如新的爱。   在歌的副歌部分,周世蕴甚至跟着轻轻地哼了起来。   What are words, If you really don't mean them, when you say them.   What are words, If they're only for good times, then they don't.   When it's love, yeah, you say them out-loud those words, they never go away.   They live on, even when we're gone.   他也喜欢这首歌吗?   我忍不住想自己是不是不应该这么肆意妄为地用最大的恶意揣测周世蕴,因为任何一个人的人格都不可能只有一个侧面,肯定是由多个方面的类型组合而成的。我这样没有经过深入的了解就妄下定义,确实有失客观了。在策划逃跑兼复仇的过程中,幕后大BOSS性格特征的准确把握也是非常必要的。   周世蕴把车停在了小镇外围,我们下了车,徒步走进了这个从山顶上看十分美丽宁静的世外桃源。   自我见到周世蕴的第一面起,他就是个话不多的人。我以为他是一个比较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的人。可我们第一次见面他就笑个不停这一点又与性格沉闷十分的矛盾。直到这次来到这里,他滔滔不绝的讲述这个小镇悠久的历史、华美而不失特色的教堂、巧克力做得格外好吃的桑格大叔时,我才知道他不是寡言少语,是没找对话题。   全程我只要“嗯嗯啊啊”的回应就好,甚至回应都不用,他自己就能接上去。   还挺可爱的。   “小时候我有个特别喜欢的木马,”周世蕴用手比划了一下木马的大小,接着道,“这么大,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玩具,就是桑格大叔做的。他不仅巧克力天下独绝,木雕的手艺也是一流的。不过他前些年去世了,现在是他的大儿子琼森大哥在做。   “桑格大叔很厉害呀。”我随口说道。   “那当然了,”周世蕴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这里的人们都很能干的,什么都会做一些。”   “你也是吗?”我侧过头看着他问道。   他好像没听见我说什么,或者说听到了装作没听见直接忽略了。   他拽过我的手臂,快速地大步走了几步,“我带你去桑格大叔的小店看看吧。”看我跟上了以后,周世蕴才放开了我的手臂。   我刚才好像触碰到了什么他心底里的东西。   小镇的气息很古朴,周围的建筑也十分的典雅,很有传统欧洲的气息。小镇上的人多为当地人,当我们路过时,会有人友好地向我们打招呼。此时,周世蕴也会很礼貌的回应。   “刚才那个大婶儿是跟我们问好吧,你回她什么了?”我问他。   周世蕴走在我前面,他头也不回地道,“她说希望我们在这里度过的时光是愉快的。我回复她同样的意思。”   “到了。”他突然停下了脚步。   桑格大叔的小店和小镇上别的店铺很相似,乍一看并没有什么不同。要说唯一的区别就是走得近了,能闻到很醇厚的巧克力甜香。   我们来到小店门口时,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从里面走了出来。她大概十二三岁的模样,褐色的大眼睛神采奕奕,褐色的头发编成辫子垂在脑后,十分的迷人。   当女孩儿看到周世蕴时,眼里爆发出惊喜的光。她飞快地拉住周世蕴的手,把他往屋里带。同时大声向屋里说着什么,很快,一个同样有着褐色眼睛的妇人从屋里走了出来。他们像是久别重逢的朋友,彼此分享着再次相见的喜悦。   这一幕不知为何让我有些感动。我想念潘逍和他爸妈了。   我和潘逍上大学后,第一次国庆回家时,潘逍妈妈也是这么拽着我的手,明明才一个多月,她却像是许久不见一般,不停地说“黑了,瘦了”,还做了一桌菜说是让我们好好补补。我皮肤偏白,两个星期晒下来很快就脱了一层皮,因此看起来比较凄惨。我看着明显比平时多了一倍的饭量,哭笑不得。向潘逍投出求助的目光,结果那家伙却耸耸肩做出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来,真是皮痒痒了。   我沉浸在回忆的情绪中一时反应不过来,周世蕴向我招手时,我还愣愣的回不过神来。直到他亲自走过来拉我的胳膊。   “来,认识一下琼森大哥一家,他们都是很好的人。”   我猜周世蕴大概是用朋友的身份介绍我的,因为我看到琼森太太友善地对我微笑了一下,而琼森大哥则站了起来,我以为他是要跟我握手,没想到他张开双手揽了揽我的肩膀。   朋友?我恶意的想,如果他们知道我其实只是“宠物”、“玩具”、“小奴隶”的话,还会不会是这样的态度。   琼森太太的手艺很好,桌上的菜第一眼看去就十分的赏心悦目。不论是热菜色彩的搭配还是冷盘的摆盘,都雅致到了极点。桌上还摆放了一小束蓝色的薰衣草。   然而味道……实在是一言难尽。   比如,明明鸡肉肉质鲜嫩,火候时间把握得恰到好处,然而却在出锅后被淋上了一种奇怪味道的酱汁。有点酸、又有点咸,还带着特别的香味,配上鸡肉的味道,实在难以下口。再比如,那个看起来很脆很绿的蔬菜,水灵灵的,然而,一口咬下去,又咸又哭。又比如,那个看起来很像水饺的团子,白生生的,看起来让人食指大动。然而,本以为是肉馅的饺子,居然是蔬菜和水果的混合物……   阿西……心累,不想说话了。   我吃得很艰难,然而还得装作很美味的模样。反观周世蕴,他是真的吃得很开心,刀叉都不带停的,动得飞快,眼看着原本装得满满的盘子很快见了底。我一时看得心痒,忍不住给自己加戏,抢在周世蕴之前,叉走了他盘子里的最后一块肉,然后飞速地咽了下去。   以前在家的时候,我和潘逍也常常在餐桌上抢肉吃,尤其是最后一块肉,战况十分激烈,然后结果不是掉在地上谁也吃不到,就是潘逍爸爸干脆利落的夹走它迫使双方休战。明明非常幼稚的游戏,可是我们常乐此不疲。   我不觉得这个动作有什么,可是琼森大哥十分惊讶,琼森太太也是一脸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我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摸不着头脑。转头看向坐我旁边的周世蕴,他没有回看我,但是耳朵却诡异地红了起来。   气氛渐渐的变得尴尬,我发现自己刚才好像干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一时也有些手足无措。好在褐发小美女吃得欢快,毫无察觉。我仿佛也受到启示,若无其事的继续吃盘子里的食物。琼森夫妇见状也重新拿起了刀叉。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除了我实在撑得肚子都要涨了以外。因为之前的举动,琼森太太以为我还想要,在我艰难的吃完盘子里的食物以后,又给我端了一盘来。我跟琼森太太之间完全语言不通,之前周世蕴还会向我简单地翻译一下他们说的话,然而偏偏此时此刻,当我向他投过求助的目光时,他却像是眼瞎了一样完全无动于衷。   于是众目睽睽之下,我只好咬牙切齿地强行吃完了盘子里的东西。幸好琼森太太没有再给我端一盘来。   当我们告别时,琼森太太还包了一小袋巧克力给我。我有心尝一下味道,然而现实条件完全不允许。我挣扎着走出几步后,就完全走不动道了。而周世蕴依然像来时那样走在我前面。   我突然有点生气。不仅因为刚才我向他求助时他完全无视于我,还因为我停下了脚步,而周世蕴却毫无察觉。   阿西……说好带我来玩的,结果完全抛下了我自己走,是要哪样?我蹲在地上,死活赖着不想动了,除非周世蕴叫人把我背回去。   我好久没耍赖了。我只在潘逍面前耍过赖。以前我提出的要求或提议潘逍不同意,比如偶尔逃个体育课什么的,但只要我一耍赖,潘逍就会无可奈何,最后不得不迁就我。但我从不在潘逍以外的人面前耍赖。我觉得如果潘逍不在,耍赖就没什么意思。但现在,我真的吃太饱不想动了。   周世蕴终于发现我不在身后了。此时,他已经走出了老远。他一回头,发现我在百米外,显得十分惊讶,只好又慢慢地朝我走回来。路上有行人看到我们这样,不禁露出了善意的微笑。我觉得他们可能误会了什么,但是我实在撑得难受,无暇理会了。   “怎么了?”他低下头看着我。   “吃太撑,我走不动道儿了。”我仰头看着他,情不自禁地朝他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啊,对着潘逍卖萌卖习惯了,竟一时没改过来。我实在是太想念潘逍了。   显然我这个表情逗乐了他。他乐了一声,随后低下了身,抓住我的胳膊,一把把我拎了起来。这力量、这态度,怎么这么粗暴!   “先站起来,直起身子,慢慢走。你要真走不了,我背你。”   “不要,我一个大男人,你背我像什么样子。”   “你吃不下了就不要吃了嘛,干嘛勉强自己。莉娜又没有强迫你非吃完不可。”   “你还说!我跟琼森太太语言不通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怎么拒绝,人家那么热情,你又完全不理我,我还能怎么办?”   “我以为你没吃饱嘛,你还抢我盘子里的肉吃。”   我一下子哑口无言了。那个抢肉的脑残举动的确过错在我。我没说话,周世蕴也没再抓着这点不放过我。他搀着我,我靠在他胳膊上,我们俩就这么慢慢地走着。我有一种错觉,仿佛就这样可以走到天荒地老。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章 。谢谢! 第9章 第九章   一回到住处,我立马趴到马桶上吐了。一连吐了三次。   刚才在小镇上就撑得想吐了,但是吐在路边,就算是在垃圾桶里也很失帅哥形象,于是忍了一路。结果刚吐出来,随即就被弥漫着的反胃的气味再催吐了一回。啊,鼻涕眼泪糊了满脸,果然很失帅哥形象。我打开浴室里的窗,再催吐了第三次。直到觉得胃里没什么东西了,也没在翻腾了,这才漱了漱口,洗了把脸,累瘫在沙发上。   尽管身体非常累,可是大脑却动得非常快,简直是高速运转。   我从小就不是个胸怀大志的人,一直都没什么追求,只觉得做什么都没什么意思。尤其是在物质上,我一直不缺什么,因此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物质第一环节就被淘汰了。啧,感觉人生乐趣少了一半呢。   可是在精神上却寂寞得想要发疯,那种遗世独立的滋味,就算是在最喧闹的人群里也依旧得不到纾解。我原以为就这么一个人慢慢飘荡着,一辈子也就过去了,直到那天在酒吧街上遇到了潘逍,这个明明很傲娇可对着我却很呆萌的弟弟才稍微化解了我的寂寞。   可也不过是“稍微”而已。在潘逍眼里,我除了是一个救了英雄的英雄、父母远在天边的孤儿、偶尔有点作的哥哥外,大概也就是可以一起讨论哪个妹子条顺,哪个家伙傻逼,以及可以一起组团打怪的好哥们。   没有别的了。   尤其是后来潘逍在大二时谈了女朋友,我就知道我和潘逍这辈子也没有什么可能了。我忘了当潘逍带着一个笑意盈盈、青春靓丽的女朋友过来见我时我究竟是什么感觉了,就好像是多年以来我最不愿意去想的事情在这一刻终于成了真。   潘逍终于有女朋友了,以后他也会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自己的生活,而我这个没有什么血缘关系的所谓的“哥哥”,终究不过是年少时期的一段回忆罢了。   潘逍问我什么时候也找个女朋友,我相信他是真心实意地关怀他的哥哥,却不知道当他问出这句话时,已经将一把刀子狠狠地扎进了他哥哥的胸口。   从小到大给我塞情书的妹子不少,甚至还有一个小太妹带着一群小跟班跑来堵我,说是看上我了非要做我的女朋友。我笑笑没说话,悄悄递情书的我也就悄悄地扔了,敢当面堵我的,我从书包里掏出了水果刀。小太妹和她的跟班们很快一哄而散,我也把刀重新放回书包里。   我不喜欢女生,当我发现再漂亮有气质的女生也无法使我动心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可是我也没有怎么喜欢男生,我只喜欢潘逍。那个大方的说要分享爸妈的潘逍、打完球满身汗的潘逍、路边看到喜欢的车就走不动道的潘逍、一脸无奈的迁就我的潘逍,以及已经有了女朋友的潘逍。   可是潘逍从来都不属于我,以前不属于,以后也不会是我的。我曾经也想过,干脆直接掰弯了他,可是我舍不得。我自己是个没人管的,我无所谓;可是潘逍有爸妈,没必要因为我而走上这么一条路。   没有潘逍,我发现这个世界再大仿佛也没了我的容身之地。其实自从潘逍交了女朋友后,潘逍家我就不怎么去了,我又重新回到了遇到潘逍以前那个的住处。和潘逍一起住惯了,只觉得以前的房子又大又空。我想我理解了那些闺怨诗里的思妇独守空房的寂寞和盼郎归的思念。   外面一阵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正挣扎着站起准备开门时,周世蕴自己开门进来了。   “肚子还撑吗?”他一屁股坐到我旁边,贴得挺近。   我下意识的往旁边挪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侧过来一点,看着他说:“之前吐过了,现在好多了。”   “你要是有哪里不舒服,和我说一声,我让医生过来。”   “我很好,没有不舒服。”   周世蕴坐在沙发上,静默了好久。我看向他时,他也只是双眼直视前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我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于是也陪着他一起,坐着不说话。   我其实知道自己的性格有很多的缺陷。比如说换了潘逍坐在这里,以那个家伙的性格,肯定早不耐烦了,直接问周世蕴过来有什么事,没事的话可以走了并且少在这里碍他的眼。当然如果是潘逍的话,他也不会被关了一年了连个情绪上、言语上的反抗都没有。   我从头到尾都太冷静了,除了一开始感到恐慌害怕,以及第一次见到周世蕴后难得情绪上崩溃了一次外,其余的表现太淡定了,淡定到不正常。我知道周世蕴肯定察觉到了,但是他没说什么,我也乐得不用找借口。   又不知过了多久,太阳渐渐西斜了,屋里的光线也渐渐黯淡下来。周世蕴终于开口了,他看着我,目光里闪着不知名的光:“你可以原谅我吗?”   我也看向他,淡淡的说:“你有什么需要我原谅的。“   他的嘴唇猛的颤抖了起来,眼里划过一抹痛苦。他仔细地看着我的眼睛,艰难地说道:“我很抱歉。”   “哦,”我点点头,“我知道了。”   我以为他会解释一下什么的,但是他很快离开了,连声招呼都没打。   “真是莫名其妙,”我想着,“跟个孩子似的想一出是一出。”   我原本计划第二天四处走走,这里风景还挺好的。结果第二天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过来,说是专机给我备好了,随时可以回去。   我挑眉看着他,猜到这大概跟昨天周世蕴没头没脑地道歉有关。   他是准备在我面前刷新形象么?可是我的看法对他来说有那么重要吗?宠物要翻身做主人了?我不置可否,顺从地应了下来,跟在了眼镜大叔身后。   我离开时没见到周世蕴,只有一辆黑色的宾利停在门口,司机在车门前立着。看到我出来时,帮我打开了后座的车门。我坐上去后,戴眼镜的大叔也拎着一个手提箱,上了副驾。   车在山间行驶了整整三个小时,才到了目的地——一个小型迷你的飞机场。此时停机场上只停了一架小型的客机,乘客只有我和眼镜大叔两人。直到飞机驶上了高空,我依旧有点回不过神来。   就这么回去了?周世蕴是打算放过我了?我又能重新见到潘逍了?   可是为什么呢?就像我被周世蕴囚禁了起来那样的突如其来,又被放走时又显得莫名其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一个恶梦一样,开始得很突然,结束得也很仓促。   但是很快又能重新见到潘逍的喜悦,让我无暇想太多。我努力压下心中的酸涩,只想着能重新见一面潘逍就好。以后会慢慢习惯见到潘逍的次数越来越少,时间距离也越来越长。   眼镜大叔真的把我送回了家,送回了我最开始住的地方。   此时已是深夜。看着窗外越来越熟悉的景致,我才发现原来有些东西是刻在心底的。我以为本该模糊的、淡忘了的记忆,在重新触碰到以后,又重新鲜活了起来。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直不曾忘却过。   车慢慢驶进小区,保安照例拦了一下,在看到是我以后,才放了行。   我下车后,眼镜大叔把手提箱递给我。他看着我,道:“这个手提箱是周先生要我带给您的。夜深了,您回去好好休息,我也回去了。“   我接过手提箱,掂量了一下,并不重,也不知道里面装了些什么,听到大叔这么说,连忙挽留:“大叔今晚在这里睡一晚再走吧。今天太晚了,您睡客房,家里我有让人定时打扫整理的。”   眼镜大叔拒绝了我的留宿,一心一意地要回去,我见他如此固执,也没再多说什么挽留的话了。   我小时候的阿姨很早就辞退了。这些年我不常住,也只是定时请钟点工清扫一下。我看了看漆黑一团的窗户,叹息了一口气。习惯性地掏了一下口袋,这次才发现没带钥匙。衣服都不是原来那件了,钥匙又怎么会在呢。   我蹲在门口,想着是不是得给物业打个电话,又摸了一下口袋,发现没有手机。   很好,江先生,钥匙、手机、身份证、□□都没有,看来以后得住在桥洞底下了。   这时我看见旁边的手提箱,于是拎着它走到附近的路灯底下。借着微弱的光,我看到了一个密封的小袋子,打开一看,里面果然装着一年前的钱包、手机、钥匙等零碎的东西,甚至还有一年前的奶糖和一包纸巾。   我拿钥匙开了门,又打开玄关处的灯,正打算换鞋时,冷不防地看到鞋架子上多了双球鞋,我猛地抬头,沙发上果然躺着一个人。   是潘逍。   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立马关了玄关处的灯,然而潘逍已经被我的响动惊醒了。或者说他本来就没睡实。   “哥?”他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哑。然后抬手拧开了沙发旁的落地台灯,柔和的光一下子倾泻了下来。   “阿逍,是我。”   我心虚地朝他笑了下,不管他有没有看见,到底没敢开客厅的灯,就这么摸着黑朝那唯一的光源走过去,就像是走向我心中唯一的光。   我没像以前那样贴着他坐,而是坐在侧边的沙发座上。   潘逍慢慢地直起身,看着我,没说话。   我知道自己理亏,心虚得很,他这么看着我让我越发地坐立不安。我有心想打个哈哈,比如什么“我回来了“,“你怎么在这儿”,“这么晚了,明天再说”什么的。可潘逍沉沉的盯着我,目光有如实质。那些在嘴边的话,我愣是一句都没有说出来。   我忍不住腹诽,怎么一天两天不见的,潘逍怎么跟周世蕴附体了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分开了诶……明明见面没多久,然而又分开了。作者也很奇怪为何就这么让江江走了。 第10章 第十章   我看着潘逍的眼睛一点点红起来,明明此时光线很暗淡,可他的眼睛跟兔子似的,红得非常明显,想让人忽视都难。   我突然心疼得厉害。   从我认识潘逍开始,五年,不,六年了,他从来没有如此刻这般,这般的脆弱。我甚至能看到他整个人的身体都抖了起来,大颗的眼泪从他的眼眶落下,而他仅是盯着我,连点掩饰都没有。   我心疼得无以复加,上前一步,紧紧地搂住了他。他说不出话来,我同样也是。   言语在这一刻失去了全部的力量。   不知过了多久,潘逍才紧紧地回抱住我,埋在我的肩头上,畅快地哭了起来。我摩挲着他的肩头,一句一句地说着“对不起,哥错了。”   我在来的路上一直想,希望潘逍不要问我消失的这一段时间去了哪里,为何一点消息都没有回。就像我也从来不曾问过潘逍,当年他在酒吧喝醉了又是为何。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不希望任何人碰触的地方,我想让潘逍这次也心照不宣地表示沉默。   但是他没有。   他埋在我的肩头扯着我的衣服,眼泪鼻涕一把全抹在了我身上。要不是这次真的是我太过分了,我肯定一把连人带衣服甩进洗衣机里。   潘逍哭够了,抬起头,瞪着通红的眼睛问道:“哥你究竟去了哪里,为何这么长时间连个信都没回,我以为你出意外了啊!爸妈每天都揪着心,问我哥你今天有消息了没?”   我看着他通红的眼睛里满是忧虑、伤心、愤恨:“我也想知道啊,为什么今天还是没有消息!警察局那边我天天去,每次人家都说还在找,人还没有消息,让我别着急。”   “可我怎么能不着急呢?我常常想,是不是我做了什么事让你不高兴了,所以你一气之下就走了?还是你在怪我忽略了你,不像以前那样亲密了?我想改啊,可是我找不到你!你究竟去哪儿了,为什么一点消息也没有,一点也没有!”   潘逍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我连忙搂住他,感觉着比以前消瘦了一圈的潘逍,心里直把周世蕴祖宗十八代给骂了一遍。   “对不起,对不起,阿逍,哥不是有意的。不是你的错,错不在你,错的是哥。以后有什么事哥都和你说,哥再也不会一声不吭的跑掉了。”我尽捡着好听的话哄着。今晚潘逍情绪太激动了,完全丧失了理智。   我摩挲着潘逍的肩头,听着他一边喃喃的说着什么,眼皮一点点地耷拉了下来。偶尔还会猛的一睁眼,发现我还在,才渐渐的睡去。睡着了还在嘀咕着什么,我低下头贴着耳朵听着,才听清他说的是“哥你不许骗我”。   听到这句话我心脏又是猛的一阵抽痛。这个情绪化的、稚气的、大哭着的潘逍,是我之前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只因为我一年的杳无音信,才让曾经大大咧咧的大男生,如今哭成了这副模样。   潘逍这个样子,我没办法放他一个人睡,否则第二天他不见我,又是一阵惊惶,我舍不得。于是我一只手抱着他,另一只手穿过他的腿弯,把他横抱了起来。   潘逍真的消瘦了很多,瘦的只剩下了一副轻轻的骨架,掂在手里,半点儿重量也无。我抱着他进了卧室,轻轻地把他放在床上,盖好被子。   今晚没有月光,只有几点路灯光透过没拉上窗帘的窗户,照射了进来。我没打开卧室的落地灯,就这样凑近了看着潘逍,看着他棱角突出的脸、紧皱着的眉,以及喃喃着若有似无的呓语,只觉得整颗心都在翻滚,都在阵痛,都在煎熬。   我当然知道潘逍对我有着很深的感情,刚才发生的一切无不告诉我,他真的很爱我。   可是这不是我想要的爱。我希望他想要狠狠地吻我、抱我,想上我,或者被我上,想要无时无刻的触碰到我,一伸手,我就在。就像我想对他做的那样。   我在这场注定无疾而终的暗恋中越陷越深,而潘逍自己却毫无察觉,甚至没有半点对我有欲望的苗头。我虽然并不想掰弯他,可是我偶尔也有荷尔蒙爆棚忍不住的时候。不管我是刚出浴,只穿着内裤,一边擦着头发一边从他面前走过,还是故意忘拿睡衣,让他进来帮我递一下衣服,甚至有一次我打球伤了胳膊让他帮忙擦背。每一次他都毫无感觉,半点波澜也无,反倒是我自己,被自己作的起了反应,一时难以平息。   一想到过去潘逍这些劣迹斑斑的“事迹”,我就气不打一处来。这根死榆木疙瘩,真是半点儿不开窍,完全察觉不到他哥的龌龊心思。   我凝视着潘逍的面庞,在心里说道:“可就是这样,阿逍啊,哥如何能继续同你如以前一般相处呢?哥真的很怕,有一天会完全被嫉妒冲昏了头脑,伤害你的妻子孩子,破坏你原本美满的家庭。阿逍啊,我们不可能永远在一起,我也不会永远看着你幸福安乐。原谅哥的自私,哥实在是做不到大度。”   我打定了主意,以后一点点的退出潘逍的生活,给他一个适应的过程。既然知道彼此不会有结局,那么干脆利落远远好过拖泥带水。   我一整晚几乎没怎么睡,只觉得眼睛眯了一会儿,天就大亮了。潘逍还没醒,一整晚他都睡得颇为不安稳。   憋了一会儿,我终于忍不住了,起身去上了个厕所。等我出来后,就发现他正靠在床头,面脸的焦灼与疲惫。直到那双红肿的眼睛看到了我,他才仿佛安定了下来,轻轻地吐出了一口气。   怎么办呢,潘逍小可爱又让我的心脏揪着发疼。   我走过去,坐在床头,轻轻地揉着他的脑袋,他也安静而顺从的靠在我身上。阳光洒下来,树影随着清风慢慢的摇曳着。   如果没有接下去的场景的话,这大概是个非常美好的早晨了。   然而,潘逍很快开启了昨晚未完的质问模式。   “哥你为什么,那么久,消失了那么久?”   我顾左右而言他,“我不是让人给你们送信的嘛,导师有一个机密的科研项目,不让人跟外界联系。”   “哥你到现在还在撒谎,”潘逍脸都气红了,道:“我去你们学校问过了,你们导师根本没有什么机密的项目。”   我头痛地按了按太阳穴,这个谎确实撒得不高明,一查证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可是我实在是有口难言,之前的经历,说实话我并不想让潘逍知道。一来是我觉得这个经历说出来很难堪;二来,这事无处不透着诡异,在没有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前,我既不想让潘逍因为这件事而愤恨、难过,也不想把完全和此事没有关系的潘逍牵扯进来。   于是我努力地转移话题:“我们先回去看爸妈吧。我那么长时间都没个消息,他们一定很着急。我先打个电话给他们。”   我不想抱着愧疚的心情面对潘逍和他爸妈,可是这种愧疚又是难以避免的。我翻出许久不曾碰过的手机时,手都颤抖地握不住它。我怀着一种颇为复杂的心情给手机充上电,然后开了机。   一开机我就被无数条冒出来的短信轰炸了,手机像个伤寒病人一样抖得停不下来,我一度怀疑这手机会不会因此而故障。足足有十多分钟过去了,手机才停止了振动。倒是没故障,手机欠费停机了。   我无奈地看了一眼潘逍,于是拿过他的手机给爸妈打了个电话。   几秒后,电话接通了。   我突然觉得喉咙发紧,说不出话来。   “逍逍。”听到电话那头传来潘逍妈妈的声音时,我突然鼻子一酸。昨晚潘逍搂着我大哭,哭得我心都揪着疼时,我都没有想要哭的感觉,这会儿,听见干妈的声音时,我哽住了。   清了清嗓子,我低声地说:“干妈,是我,江舢。”   电话那头突然没了声音,好久才传来了低泣声。干爹的声音传了过来,“小子啊,没事儿就好。你干妈这会儿太激动了。你们中午回来吃吧,我给你们做饭。”   电话挂断后,我盯着手机愣了好久,直到潘逍洗漱完后走到我旁边坐下。我转头看他,他看起来比昨晚精神多了,虽然眼睛还是有点肿。   “阿逍,对不起。”我低头捏着自己的手指,“我这次也是身不由己,这件事不是一件两件事能够说清的。”   “哥,我没有逼问你的意思。我只是不想再体会一遍你突然一声不吭地消失了一年多的滋味。”   “我知道,我懂。要是你也消失了整整一年的话,我大概会疯了吧。”我看着他,意有所指的说。   潘逍显然没听出第二层意思,只是皱着眉说:“哥,这事是不是跟你的亲生爸妈有关系?”   “我也不知道,对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突然地道了歉,然后把我放了回来。放心,我没有受苦,只是有点无聊,还有我很想你。”   作者有话要说:   潘小可爱真的很可爱啊。另外,我修改了前面几章。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书本网论坛★★.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